各二级党组织,教代会各位代表:
为做好五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谋全校发展大计,推进我校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将五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31日下午(17时),逾期不再列为提案。
二、提案征集要求
1.征集优秀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提案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共谋学校发展大计的重要形式。请各二级党组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好落实好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职尽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撰写提案要真实反映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意见诉求,保证提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
3.按照“一事一案”的要求,必须由一位正式代表提出,两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形成提案方为有效提案。提案人、附议人必须亲自签名。提案表见附件。
4.非教代会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其意见或建议应当通过正式代表向教代会提出。
5.提案应包括案由(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解决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要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等内容。
6.提案要求观点清晰,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三、提案征集范围
在学校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下述内容可作为正式提案: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实施工作,紧紧围绕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和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强化教育责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促进学校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和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推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高校院两级的管理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实施实现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目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地、校企、校校和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合作,有力有效争取社会资源办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关于改善民生,优化教学、科研、管理保障水平的意见与建议;
7.有下列情况的不予立案:超出教代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限范围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未经充分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四、提案的递交
代表通过各二级党组织递交提案,经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审阅后,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3日前集中交校办公室(图书馆708室)。除提交纸质版外,请同时提交电子版(bgs@tlu.edu.cn)。联系电话:0562-5881030。
五、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五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组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有关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建议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