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铜陵学院“翠湖大讲堂”学术交流活动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0月15日
铜陵学院“翠湖大讲堂”学术交流活动
实施方案(试行)
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我校学术交流和学术繁荣,加强我校有组织的科研工作,不断提升我校科研水平与科研实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包容开放、自由平等的高质量学术交流活动,传播学术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强化创新思维,增强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进一步拓展我校师生的学术视野,促进不同学科间的学术交流与融合。
二、活动形式
“翠湖大讲堂”学术交流活动包括“翠湖名家讲坛”和“翠湖学者论坛”两种形式。
“翠湖名家讲坛”:诚邀两院院士、国家杰青和国内外知名学者走进讲堂,立足学科前沿,荟萃科技人文,激发创新潜能。让我校师生零距离感受名家风采,体验学术大家的教育风范,开拓学术科研视野,启发专业学习兴趣,为我校相关学科发展和教师科研创新指明方向。
“翠湖学者论坛”:组织我校教授或博士,以相关学科领域研究新进展为主,并结合学科团队和教师的研究方向进行学术交流活动。通过学术报告、学术沙龙、汇报研讨等多种形式交流课题申报、课题研讨、成果交流、前沿热点、研究方法、学术动向、经验分享、技能培训等学术内容,助力我校师生夯实科研能力、砥砺学术志趣。
三、组织实施
(一)“翠湖大讲堂”学术交流活动由科研处主办,各二级学院具体承办。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开展,原则上45岁以下的教师均应积极参加以上学术交流活动。
(二)各科研平台团队和创新团队应积极组织团队教师(原则上5人以上)参加讨论交流,同时欢迎其它团队教师参加。
(三)各二级学院要提前一周制作张贴“翠湖大讲堂”宣传海报(模板由科研处提供),发布活动日程和主讲人信息,电子海报及活动内容要及时发送科研处,利用校园网、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
(四)各二级学院每年组织“翠湖名家讲坛”不少于3场,需提前在电子政务平台填写“铜陵学院专家(学者等)做报告(讲座、讲堂等)审批表”,经审核同意后,才可以开展“翠湖名家讲坛”活动。
(五)各二级学院每年组织“翠湖学者论坛”5-7场(下辖科研平台团队和创新团队的学院根据团队数量需增加相应场次),在每个学年度第一个月内向科研处提交本学年度“翠湖学者论坛”备案表(见附件)。
(六)各二级学院负责做好“翠湖大讲堂”系列活动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工作。
(七)活动期间各二级学院负责做好人员组织、会场秩序和现场记录等工作。
(八)各二级学院负责做好“翠湖大讲堂”系列活动的报告文档、会场记录和现场图片等资料保存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翠湖大讲堂”学术交流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学院加强学术交流,浓厚学术氛围,提升教授教师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措施。学校将举办完成情况作为各学院年度考核内容,请各院按照分配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五、保障措施
科研处按照学校劳务费发放标准对“翠湖大讲堂”主讲人进行劳务费支付,“翠湖名家讲坛”的邀请人和“翠湖学者论坛”的主讲人按照铜陵学院科研业绩认定标准分别认定为5分和2分。
六、其他
(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铜陵学院“翠湖学者论坛”备案表
二级学院名称: (公章)
序号 | 主讲人姓名 | 论坛主题 | 组织形式(学术报告、学术沙龙、汇报研讨、交流对话等) | 拟举办时间和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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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备案表正反双面打印,联系电话:0562-5884510